第十四章(1/1)


  厨房很小,勉强一个人转身。
  顾笙抱怀靠在那,看着港生在里面忙碌:“之前放过你一次了,竟然又回来。”
  真当我是圣人啊?
  不过我现在还真他妈是圣人,真一滴都没有了。
  “我说过我会回来的啊。”港生先是说道,扭头看顾笙还在看自己,又可怜兮兮道:
  “我没地方去。”
  显然,去三姨那的经历并不好。
  三姨本来就嫌弃她去投奔,在那呆了两天一直冷嘲热讽,三姨夫还垂涎她的相貌。
  每次看到三姨夫的眼神,都让她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
  呆了两天,留下一封信让三姨找机会帮自己邮回去,港生便跑出来了。
  结果举目四望都是高楼大厦,除了顾笙这里,她也没什么地方能去。
  何况她总觉得顾笙这人没看起来那么坏,起码自己呆的那两天,顾笙都没什么举动。
  当然,从某方面来讲他也是个恶人,比起她三姨夫和那个蛇头凶恶多了。
  顾笙看了她片刻,转回床头拿起六味地黄丸先磕一個。
  没多久,香气传出来,港生做了一盘黄瓜炒肉,一个虾仁蒸蛋。
  “饭好了,你要不要吃?”港生探头问道。
  饭桌就是一张破折叠桌子,碰一下直晃的那种。
  顾笙坐桌边拿起筷子尝了两口,很普通的家常菜口味,但偶尔吃吃也不错。
  吃了几口,顾笙就放下碗,实在吃不下了,回来时刚吃过没多久。
  现在的港生,看起来就没那么小心翼翼了。
  “你不饿啊?还是不好吃?”港生抬头问道。
  “刚吃过。”
  吃完饭顾笙就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。
  很想拿出手机上网问问,东风快递准备就绪,点不着火了怎么办?挺急的。
  顾笙现在感觉就跟日了狗似的。
  港生发现顾笙半天都没动静,睁开一只眼睛偷看,发现顾笙坐在那脸色阴晴不定,好像很生气。
  港生悄悄出口气,抓起被盖在身上。
  这人果然没看起来那么坏……
  “那,我是你什么人啊?”港生缩在被里探出头,小声问道。
  “PAO友啊!还能是什么?”
  “什么是PAO友?”
  “只打PAO不谈感情就是喽!”顾笙提前进入贤者模式,现在贼硬气。
  港生半天才反应过来,气的眼圈发红:“混蛋!”
  看也看了,MO也MO了,然后你想不认账?
  顾笙躺到床上,觉得自己一定不能再继续这么鬼混了,不然这腰子真扛不住了。
  得改成两天一次……
  港生将一只手搭在顾笙身上:“你有女朋友?”
  “没有。”顾笙随口答道。
  “哦!”港生眼睛一闪一闪,也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  片刻后,突然问道:“伱是不是不行啊?”
  顾笙一听这话更气了,恶狠狠道:
  “妈的,明天我让你知道我行不行!”
  港生躲到被窝里偷笑。
  顾笙更恨了,先收点儿利息再说。
  “对了,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!”
  半响,港生将脑袋从被窝里伸出来,脸上红的吓人,一直红到锁骨,如同玫瑰一样的颜色。
  “顾笙。”
  “我叫港生,还真差不多,就差一个字而已。”港生笑道。
  顾笙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港生扯了几句,又打了个瞌睡。
  醒来的时候又闻到香气,厨房也传来锅铲碰撞的声音,而外面太阳都快下山了。
  顾笙下床穿了件衣服,港生就从厨房探头出来道:“马上做好了,吃完饭再出去吧。”
  顾笙突然觉得自己这是捡了个妈回来。
  在桌子边才坐下,就听到一阵阵敲门声:“笙哥,笙哥!”
  “什么事?”顾笙拉开门,只见是大眼华看神情像是有事。
  “笙哥,丧狗被东兴的人给砍了!”大眼华急道。
  “没死吧?”顾笙骂道。他还准备从丧狗那刮层肉下来呢,这要是被东兴的马仔给做了,自己上哪弄钱去?还得再找个目标。
  “没,不过现在在医院呢。”
  “哦,那就没事了。”顾笙脸上怒色一收,平平淡淡道。
  大眼华:……
  也不能说没事,丧狗经历这一次,肯定周围一堆马仔护着,自己想下手就难了。
  要不……约丧狗去钓鱼?
  顾笙正琢磨呢,大眼华抽了抽鼻子,然后喊了句:“大嫂!”
  顾笙还以为港生出来了,结果扭头一看港生还在做饭,不过听到这一声“大嫂”,嘴角都带笑。
  扭头再看大眼华,顿时觉得这小子长的就一脸坏水。
  “行了,我知道了。”顾笙直接将门一关,甩了大眼华一鼻子灰。
  “不让他们进来坐坐?”港生扭头问道。
  “坐个屁!”顾笙没好气道,心中琢磨是不是该换个地方住?这破地方来个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。
  顾笙吃完饭,下楼就看到三个小弟坐路边喝汽水。
  街头小店正传来歌声:
  “路纵崎岖,亦不怕受磨练
  愿一生中苦痛快乐也体验
  愉快悲哀在身边转又转
  风中赏雪,雾里赏花,快乐回旋”
  “这谁唱的?”顾笙莫名觉得这歌有些耳熟。
  “大歌星叮当啊!笙哥你连叮当都不知道?”
  顾笙又听了片刻,总算想起来,这不是邓X君的歌么?
  这个世界竟然也有?
  不过歌手怎么叫做叮当?
  “有她的海报么?给我找一张来。”顾笙说道。
  片刻后小弟去旁边店铺找了张叮当的海报过来,顾笙一看就确定了,确实是邓X君。
  “倒是有意思。”顾笙倒是没别的想法,就是觉得挺有趣。
  将海报随手一扔,带着小弟去酒吧街去了。